爆竹煙火施放安全事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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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節將屆,北市府消防局宣導爆竹煙火施放安全事項如下:

(一)民眾勿於校園內施放爆竹煙火,如需施放爆竹煙火可至 本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公告本市河濱公園開放區域施放 (公告開放區域下載處網址https://reurl.cc /yne01l)。

(二)有關兒童(未滿12歲)施放爆竹煙火規定部分,依「爆竹煙火管理條例」第13條第1項規定:「父母、監護人或 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於兒童施放一般爆竹煙火時,應行陪同。」;另禁止兒童施放飛行類(如沖天炮)、升空類(如空中美人)及摔炮類等一般爆竹煙火。

(三)「臺北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辦法」已規範高速公路、大眾捷運系統及高架道路路權範圍內、古蹟、醫院、護理 之家、產後護理機構及老人福利機構等場所及基地範圍內,不得施放爆竹煙火,請以電子鞭炮或爆竹音效替代傳統爆竹燃放,爆竹燃放音效可至市府消防局網站 (https://www.119.gov.taipei/首頁〉下載專區〉公共危險物品、可然性高壓氣體及爆竹煙火資訊)下載使用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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