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0學年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第二次考試試場配置及注意事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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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110學年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第二次考試於109/12/12(六)舉行,本校考場皆位於臺北市立大安高工,上午場。

2.測驗當日務必攜帶應試有效證件(如:身分證、有照片的健保卡、護照等)。測驗相關注意事項請詳閱附件內容。

3.考生進入試場就座前,應取下穿戴式裝置(如:智慧型眼鏡類、智慧型手錶類、智慧型手環類、耳機類等);行動電話勿攜入試場,如有攜入,需將行動電話完全關機(含關閉鬧鈴、震動、提示音等所有功能),放置於臨時置物區,不得攜帶入座,如有違規情事,則英聽扣減3題分或全部成績。

4.應考資訊查詢 請點我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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